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冬季海上漁業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布日期:2010-12-14 瀏覽次數:503
【發文單位】農業部辦公廳
【發文文號】農明字[2010]第 129 號
【簽發時間】2010年12月13日
【印發時間】2010年12月13日
遼寧、天津、河北、山東、江蘇、浙江、上海、福建、廣東、廣西、海南省(區、市)漁業主管廳(局),各海區漁政局:
進入12月份以來,北方海上惡劣天氣造成遼寧省連續發生多起較大以上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漁民生命財產遭受嚴重損失。12月9日至11日,遼寧省丹東市“遼丹漁26077”等4艘漁船沉沒或失蹤,共有23名漁民失蹤。
造成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是近期渤海、黃海的大風天氣,但同時反映出漁船在應對海上大風浪等惡劣天氣中還存在薄弱環節,安全意識淡薄、操作不當、事故發生后報案不及時等也是造成事故及人員傷亡的重要原因。為有效減少漁業船舶水上生產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重大事故發生,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目前北方已進入冬季,南方很多地區冷空氣活動頻繁,今后的一段時間內海上大風大浪情況將多發頻發。據中央氣象臺氣象災害預警通知,13日到15日,渤海、黃海、東海大部、南海東北部海域將有9級、陣風10-11級偏北風。18日夜間到19日夜間,渤海、黃海將再次出現陣風9-10級的西北風。各級漁業部門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密切關注天氣和海浪變化情況,及時通過岸臺、廣播、手機短信等渠道將大風、海浪、風暴潮和海冰等災害性氣象預警信息通知到漁船。
二、各級漁業安全主管部門要堅決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要及時提醒在大風浪海區作業的漁船采取避風、避浪等防范措施,同時要督促漁船在海上大風、大霧及夜間航行作業期間,嚴格執行避碰規則和技術操作規程,遠離商船航道,切實加強值班瞭望,保持通信暢通,防止因疏忽和僥幸而引發漁船安全事故。
三、各級漁業安全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24